城市交通规划模型指期望未来城市交通所达到的要求。在经济发展、人口演变、实现年份等方面都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通常是概略的若干项定性阐述,写在城市交通规划的开头;包括定量指标在内的详细内容则列入交通规划评价中的目标设计模型。 交通规划原则 1)依据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和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以及参考现行地方标准。 2)道路网络布局应与城市规划、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在满足城市规划对道路系统网络结构要求和交通系统功能需要的同时,做到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 3)道路系统应体现功能分级,各等级道路之间应有合理的比例和密度,有较好的衔接。 4)主骨架道路网络是道路系统的核心骨架,由高速路、快速路、交通性主干道构成,应分布于重要的机动车交通走廊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标准和道路容量。道路宜布置在城市中心的外围,结合天然屏障或生态隔离带,尽量减少对城市用地的隔断,避免与轨道线网重合。对外具有开放性,与公路网有较好的交通衔接。 5)基础性道路网络是道路系统基本支撑,由一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构成,应结合土地利用、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布设,应充分兼顾公交车与其它机动车的使用,与周边用地紧密配合。 6)道路相交应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结果设置不同形式的交叉口,立交形式按互通与非互通,分区域采用相应的技术标准性进行用地控制,对已建和在建及已定方案的立交,可采用设计方案,对未建的立交按标准控制,待立交规划方案确定后再更新。重要节点根据交通组织需要进行方案规划。平交路口应视交叉口间距和区域分布,按相应技术标准进行控制。
7)充分考虑对现有道路的利用。 |